各有关单位:
根据中国海事局《关于加强全国海事系统防恐和安保工作的通知》精神和天津市政府关于加强奥运会期间安全保障工作的有关要求,为进一步加强对船舶运输危险货物的安全和防污染管理,保障港口、船舶和人命安全,为奥运会的成功举办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船公司应加强对所属船舶、船员的管理,提高相关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,督促船舶建立和完善危险货物安全作业程序和应急预案。
载运危险货物的船舶应严格遵守相关国际公约、规则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,认真落实危险货物安全作业程序,严防危险事故的发生。
二、各危险货物申报单位、装箱单位应加强内部管理,严格遵守相关法律、法规和国家标准的要求,杜绝危险货物慌报瞒报和违章装箱问题的发生。
三、各危险货物作业码头应严格遵守各项危险货物管理规定,进一步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,认真开展自查活动,查找码头、设施及作业过程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事故隐患,发现问题及时整改。
四、海事管理机构应严格危险货物申报管理,严格执行淘汰单壳油轮等管理规定;加大对危险货物集装箱装箱场站的检查力度,严厉打击慌报瞒报和违章装箱行为。
加强对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的现场监管,重点是对船舶载运爆炸品、易燃液体、氧化剂、有机过氧化物、剧毒化学品和放射性物质的监管,对装有上述危险货物的船舶做到每船必查。做好危险货物船舶的监护和护航工作。
加强对液货码头和设施的监管,建立监管监控措施;同时督促相关企业严格落实安全和防污染的要求,保证承运船舶的安全和港口水域环境的清洁。
特此通知
天津海事局
二OO八年五月二十八日